德国同性婚姻法案生效 成第24个允许同性婚姻国家

日期:10-02 来源:未知

 (原标题:德国同性婚姻法案正式生效 庆祝与质疑并存)

中新社柏林10月1日电 “是的,我愿意。”当地时间1日上午9时30分,60岁的博多·蒙德和59岁的卡尔·克赖勒在柏林舍内贝格市政厅内登记成为德国第一对合法的同性婚姻伴侣。

德国总理默克尔第三个任期行将结束时通过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从当天起正式生效。对于这对伴侣而言,这是经历38年抗争等到的胜利,从此德国的LGBT(非异性恋)人群拥有了与异性恋一样完整的婚姻权利。

“这对于德国的同性恋人群是一个关键时刻,我们的伴侣关系从此不再低人一等。”博多·蒙德说。

据2015年进行的人口抽样调查,德国境内有9.4万对同性伴侣,当中的4.3万对登记为“民事结合”关系。从2001年至今,德国法律允许同性伴侣结为民事伴侣,但这种关系与完整的婚姻关系相比享受的权利有限。

今年6月30日,在长期对同性婚姻问题抱持反对态度的总理默克尔最终开绿灯放行后,德国联邦议院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在该国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德国电视一台指出,这使得德国成为全球第24个允许同性婚姻的国家(和地区)。

该法案于10月1日生效后,德国同性伴侣通过缔结婚姻关系将能够获得诸如共同领养子女等过去没有的权利。

然而,同性婚姻在德国并非一个只充满鲜花与蛋糕的甜蜜故事。当天在柏林、汉堡、汉诺威等多地同性伴侣们步入婚姻的喜悦气氛之外,德国朝野各界也存在着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质疑声,以及对法案实行前景的担忧。

一个名为“婚姻就是婚姻”的在线请愿活动截至10月1日共计动员了19.4万人参与联署,以向默克尔施压。发起这一请愿的保守组织陈述其理由时认为,婚姻作为男性和女性的“生活结合”,其存在并非人类通过法律发明出来的,而是“先于国家出现的”,因此其既不能被国会更改,也不能随着某一时代的主导文化而改变。

目前即将开启第四个任期的默克尔本人在今年6月的表决中投下了反对票。默克尔当时强调,德国《基本法》当中规定的婚姻就是指男性和女性的结合,但她同时确信,德国已经具备完全接纳同性婚姻伴侣的可能性。

而在本届大选中跃居国会第三大党的极右翼政党德国选择党较早前更是认为同性婚姻涉嫌违宪,威胁将诉诸联邦宪法法院。另据《明镜》在线报道,由默克尔所在的基民盟姊妹党基社盟领导的巴伐利亚州政府也在研究是否就此入禀联邦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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